报价已经谈了几轮,客户突然问:“你们有没有欧洲公司?”
这时很容易把事情理解成:只差一家公司,订单就能往前走。
但在办理之前,最好让客户把要求说完整。他需要的是本地签约主体,还是一个 VAT 号、指定的付款账户,或者能够联系到的技术人员? 这些要求听起来相近,解决办法并不一样。
本文面向向欧盟销售数控车床、加工中心等设备的中国企业,以德国作为公司设立的举例。
先把“本地公司”四个字问明白
可以直接请客户提供供应商准入条件,或者由采购部门书面说明:接受哪个国家的主体,需要提交什么材料,由该主体承担什么责任。
如果只是希望用欧元报价和付款,不能单凭这一点判断必须注册欧洲公司。如果要求提供 VAT 信息,也要确认针对哪个主体、哪个国家和哪项交易。
还有一种情况,客户担心的是买完机器以后找不到人。这时,他提出欧洲公司,可能是在寻找更明确的责任和联系渠道。只有登记证书,没有对应人员和处理机制,未必能消除这个顾虑。
问清这些细节,不会耽误公司设立,反而有助于避免注册完成后才发现没有满足采购条件。
公司准备在订单里承担哪一段?
在纸上画出一笔订单,比先比较公司名称更有用。
中国工厂直接向欧洲客户销售,是一种安排;中国工厂先卖给自己的欧洲公司,再由欧洲公司向客户销售,是另一种安排。后者增加了当地经营主体,也增加了关联采购、定价、资金和会计记录等工作。
如果计划让欧洲公司承担产品进口商角色,还要核对实际责任。欧盟产品规则中的进口商,是将非欧盟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欧盟境内个人或法人,承担相应的产品合规义务。不能只把公司名字加到发票上,就认为角色已经安排妥当。欧盟官方产品合规说明
老板需要想清楚的,是愿不愿意让这家主体承担业务,以及由谁管理它。
哪些时候,开公司开始有实际意义?
当工厂已经准备持续经营一批欧洲客户,有人负责业务,并希望由当地组织签约、配置人员或承担销售职能,公司设立就有了可以评估的基础。
如果只有一条尚未核实的询盘,对方口头说“有欧洲公司更好”,暂时还不足以据此决定投入。
也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机床企业的“订单达到多少就必须开公司”的统一标准。标准设备与定制项目不同;纯粹销售设备,与包含现场工作的业务也不同。
以德国为例,外国企业可以评估子公司或分支机构。子公司是独立公司,分支机构属于境外总公司的组织,两者责任安排不同,并非只是名称和费用的区别。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:公司设立形式
暂时不开公司,也要看清安装项目的税务问题
机床报价中如果包含现场安装、组装等工作,就不能只按普通出口销售来理解全部税务后果。
欧盟委员会说明,由供应商或其受托方安装、组装的货物,征税地点是安装或组装所在地。不过,这一规则并不直接回答是否必须设公司,也不能单独确定谁负责申报和缴税。欧盟委员会:货物供应的征税地点
因此,合同里的现场工作应写清内容、地点和承担方,再评估相应义务。不能认为合同由中国公司签署,当地就不会出现税务事项。
注册之前,先算这家公司准备怎么运转
除了设立费用,还应把日常会计税务、人员和经营支出列入预算。中国工厂与当地公司之间的货款、费用和业务分工,也需要留有清楚记录。
可以先用一页纸写明:
- 客户为什么要求当地公司;
- 公司要承担哪些交易和工作;
- 谁负责经营,预计需要投入多少资金;
- 如果订单推迟,企业是否仍愿意维持这项投入。
这页纸写得越清楚,后续选择国家、主体形式和办理方案就越有依据。
境外帮提供欧洲公司设立、税务登记及持续申报支持。对于已经收到客户要求的机床工厂,可以先带上采购条件、拟签合同和业务分工沟通,判断需要解决的是主体问题,还是其他交易安排。
资料核查:。法规依据见正文链接;操作安排为建议,具体服务及适用条件以项目确认后的方案为准。